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实事求是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将就业统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的情况和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5628602033
投诉举报邮箱:rzhhglxy2022@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毕业生对我校就业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