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文明校园 暨2021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做好高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传染疾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充分利用公寓这一重要育人平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广大同学营造文明、优雅、舒适、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激发同学们的“创文”热情,助力学校“十四规划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2111-12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文明宿舍”创建为载体,做到六个结合,即: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和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和宿舍文化建设相结合;和卫生健康工作相结合;和学生文明习惯养成相结合。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当中去,营造一个“健康、整洁、和谐、安全”的宿舍氛围,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二、评选对象

1.“文明宿舍”参评范围为所有高职学生宿舍;

2.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参与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学生宿舍长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若干)

参评的同学填写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根据月评结果和综合表现,按本单位宿舍总数比例的3%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名单,学校对上报的参评宿舍长进行统一抽查、联评,按照差额评出全校2%的同学作为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校级“先进个人”。

(二)校级“文明宿舍”(若干)

各学院按本单位宿舍总数比例的5%向学校推荐参加校级“文明宿舍”的评比名单,学校对上报的参评宿舍进行统一联评,按照差额评出全校3%的宿舍作为校级“文明宿舍”。

四、评选条件

(一)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五个要)

1.态度要端正。各级宿管干部、宿舍长要端正态度,明确自身职责;牢固树立为同学竭诚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并得到舍员认可。

2.立场要公正。各级宿管会干部、宿舍长处理宿舍事项要不偏不倚,公平对待;遇事要沉着冷静,认真分析;做到以理服人、以公服人。

3.制度要明细。各级宿管会干部、宿舍长要制定适应本学院、宿舍情况的宿舍制度,以身作则,贯彻执行;同时要引导舍员认真遵守本宿舍制度,并做到明细化、日常化。

4.安全要保证。各级宿管会干部、宿舍长要安全警钟长鸣,提醒舍员注意用电安全、防盗安全、传销安全等;关心舍员心理安全;处理突发事件沉着冷静,安全先行;宿舍内无任一不安全现象出现。

5.宿舍要文明。各级宿管会干部、宿舍长要引导舍员做到舍风建设好、学风建设好、内务卫生好、安全秩序好、遵章守纪好、文化建设好;为营造良好的文明宿舍起带头作用。

(二)校级“文明宿舍”(六个好)

1.舍风建设好: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2.学风建设好:宿舍内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宿舍成员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3.内务卫生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床围及乱贴乱划现象,空气清新;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在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达到良好水平。

4.安全秩序好: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汇报并积极防范;宿舍无留宿外人及经商现象。

5.遵章守纪好: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宿舍文明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无违章用电的行为(有以上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宿舍不能参评文明宿舍)。

6.文化建设好: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宿舍制度健全;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五、时间安排

1.11月1日-12月24  各学院在本单位组织开展院级“文明宿舍”月评选活动,根据月评选成绩和名额上报比例确定出校级“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

2.12月27-12月29  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根据每周、每月宿舍检查情况对申报的“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进行复,确定出校级“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

3.12月下旬  学校公示、表彰。

六、表彰奖励

1.对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和集体,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2.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日常管理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2.各学院要充分运用自媒体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宣传报道文明创建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3.各学院根据下发的文明宿舍评比条件,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的学生宿舍进行自查、自评和表彰工作。自查、自评以周为单位,每周评出周文明宿舍,最后综合评出院级文明宿舍。

4.各学院务必于12月24日下午四点前将推荐参评“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的材料按照学院2021“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上报材料(附件2)的要求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zgsdxqd@163.com。

5.各学院应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形成每周检查评比学生宿舍的长效机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保卫处 校团委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1: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pdf

附件2:学院“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上报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