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则”适任证书与合格证书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各航运公司、船员:
为满足广大船员换证的需求,根据《海船员〔2016〕685 号》文件,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拟于 5月21日开展第一期“11规则”适任证书与合格证书知识更新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计划将在每月开展两期知识更新培训,同时衔接开展模拟器培训(针对不满足换证条件者或者持有已失效适任证书者)及证书再有效抽考培训,学院将陆续发布具体培训计划,欢迎电话咨询。
二、培训内容:
根据《海船员〔2016〕685号》文件中规定的大纲内容:
1.海船船员(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培训大纲(2016 版)
2.海船船员(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模拟器培训大纲(2016 版)
3.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大纲(2016版)
注:培训结束后,参加相应的考核。
三、政策规定、适用对象和报名条件:
1.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十五条 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在证书有效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知识更新培训,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十六条 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五条(一)、(二)项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2.本通知适用对象:持有 11 规则证书,适任证书\合格证书即将到期需要换证的船员,
建议证书到期前 3-6个月内参训。
普通船员通常参加基本安全知识更新;
值班机工\水手\电子技工通常参加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知识更新;
高级船员通常参加基本安全+精通艇筏+高级消防知识更新、适任证书知识更新。
3.资历不足、证书过期的船员还要参加模拟器培训、评估理论抽考或重新培训等,具体培训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或联系。
四、报名方式:
1.电话:0633-8672090 8672345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369号
乘车路线:
日照长途汽车站:坐17路公交车直接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站点下车
日照火车站:坐11路公交车到大学城终点站下车,转乘17路或32路或38路公交车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站点下车。
五、报到地点: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世德楼107室
六、注意事项
1.培训时间免费提供住宿。
2.根据参训项目,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存档备案)。
3.因合格证培训项目涉及水上训练内容,请自备泳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