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环境清幽的日照市大学科技园区,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历教育院校。

学校拥有固定资产近5亿元,集职业教育、船员教育与培训、船员派遣与船舶管理、安全通航评估、海洋运输业务于一体,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相结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培训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充分依托日照港航经济优势,立足日照、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培养适应航运业融合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航海高技能人才培养、通航安全技术研发、海洋工程防腐和污染处理、各类高级船员职业能力提升,贯通高职、继续教育、国际职业教育的应用技术型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港航系统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与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艾玛仕公司、斯代勒公司、香港骅林公司、尤内万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广泛的、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2018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2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分十个专业:


电梯工程技术专业:我校是日照市首家开设此专业的高校,聘请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牛曙光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致力于培养具备电梯安装、调试、维保、电梯工程项目管理、电梯销售等专业知识和核心职业技能,从事现代化电梯销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可就业国内外知名电梯公司(通力电梯公司、奥的斯电梯公司、蒂森克虏伯电梯公司等),各地市电梯销售维保公司,从事电梯维护、维修、安装、保养、监管等工作。

创业:学生毕业后,拥有有专业从业资格证,可以在当地承揽电梯销售、维保工作。实现迅速、轻松、自主创业。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专业:本专业主要面对对外贸易企业、国内外航运企业、海事金融保险机构、船舶与货运代理企业、港航物流企业及海事管理等相关单位,从事航运管理与操作、船舶与船员管理以及船舶保险理赔、水路运输调度、第三方海事服务、港口经营管理、港航物流服务、港口理货、报关等工作。也可在各级海事主管机关、渔政海警机关单位、港航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水上交通综合执法、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专业优势:

1.学校与多家全国知名港航企业联合打造“人才培养基地”,保障毕业生全部高质量就业。

2.就业方向广阔,选择空间大(涉外企业、港航企业、海事管理、渔政海警、邮轮管理等)。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旅游服务与管理、国际邮轮乘务与管理、客轮乘务与管理、高星级酒店服务与管理及高铁乘务、高铁地勤等工作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1.涉海方向:国际邮轮乘务与管理(乘务员、人力资源、培训专员、市场税收专员、灯光师、乐队、账房主管、餐饮客房、荷官等);客轮乘务与管理(乘务员、人力资源、培训专员、餐饮客房)。

2.陆地方向:高星级酒店运营、管理、餐饮客房管理、高铁乘务员、高铁地勤、港口物流、货代船代、报关报检等。也可报考海事管理机构公务员,在各级海事主管机关、渔政海警机关单位、港航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后勤保障、调度客服等相关工作。


港口与航运管理:本专业培养掌握港口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货物学、集装箱码头业务管理,外轮理货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港口企业泊位策划、船舶策划、堆场策划、闸口现场操作、理货,航运企业船舶调度、商务审核、租船操作、单证操作,货代及船代企业的揽货、报关、单证操作、外勤、内勤以及物流及相关企业的生产计划、报关、理货、仓储管理岗位。


电子商务: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和计算机基础,并兼具外语交流能力;掌握电子商务的知识和技能;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的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型及管理型专门人才。

就业创业:

在企事业、商业、外贸、金融、物流、货贷、旅游等行业从事电子商务应用与管理,IT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开发与运营,企业信息化管理以及现代商务文秘与管理等工作。 学院与多家电商企业联合培养电商人才,就业创业有保障。


酒店管理:本专业培养具备酒店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及其管理技能,能够在高星级酒店、中高档餐馆、酒吧等,从事各项管理与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

从事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市场营销、酒店人力资源等岗位。学院与多家五(四)星级酒店有就业安置协议。


计算机网络技术:本专业培养具备网络技术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精通网络管理与维护、网站设计与开发,能从事网络工程师、网络管理员、网站设计制作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从事网站开发、网络管理员、网站设计制作员、计算机软硬件营销员等工作。学院和北上广及山东多家IT公司有定向就业安置计划。


机电一体化: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熟练的基本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技术,具备较强实践应用能力,面向生产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

从事数控设备的维护、调试、操作、制造、安装和营销等技术与管理工作岗位。与海尔等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校企合作。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本专业学生通过在校学习熟练掌握电工与电子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船舶管理、动力设备拆装与操作、船舶计算机控制网络、船舶制冷技术等技能,毕业时除获得轮机工程技术专科文凭外,还可获得“甲类”三管适任证书等远洋船舶轮机员所必需的专项证书。

就业方向:1.涉海方向:远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船舶轮机管理、机务管理、动力设备管理、机械设备检验等工作。初始岗位:机工、机工长、三管轮、二管轮、技术员等。发展就业岗位:大管轮、轮机长、企业技术总管等。

2.陆地方向:在港口、物流、船货代、港务、大型企业等单位从事航运业务管理、机务管理、货船代物流管理、验船师、报关、理货、港口检查官、电工、焊工、钳工、船舶计算机系统控制维护、制冷技术管理等工作,也可报考海事管理机构公务员,在各级海事主管机关、渔政海警机关单位、港航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水上交通综合执法、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航海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海运业务与海商法、船舶与货运代理、船舶结构与货运管理、船舶操纵、驾驶台资源管理、GMDSS通用操作、水手工艺等技术的高素质复合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时除获得航海技术专科文凭外,还可获得“甲类”三副适任证书等远洋船舶驾驶员所必需的专项证书。

就业方向:1.涉海方向:在海运、引航、航道、航运等单位从事船舶驾驶、技术管理等工作。初始岗位:水手、三副、二副、船舶管理员、船舶代理员、引航员等。

发展就业岗位:大副、船长、船舶管理经理等、船舶代理管理、引航调度等。

2.陆地方向:在港口、涉外企业、物流、船代、货代等单位从事航运业务管理、海务管理、货船代经理、物流管理等工作。

招生计划:

2018年综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综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校考核成绩占40%。其中高校考核成绩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二者在高校考核成绩组成中的比例为2:8。

2.录取以下专业及方向时只招男生: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

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的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学费为 7800 元/生/年;

2.住宿费:1200 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橱柜、阳台、暖气等为6人间);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99 8672345

学院网址:www.rzmevc.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