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单招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山东省首批12所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日照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豪华邮轮仿真实训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消防工程实训中心政校企一体化建设列入“日照市创新种子项目”,是“中国十佳高级船员教育学校”、“航运在线品牌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已与200多家中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拥有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1200亩,现已建设使用484亩,建有2个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8个基础实验室、45个专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是目前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5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中23%以上的教师属“双师型”教师。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一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一名。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牵头编写了《山东省船舶水手与机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完成了《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货运》等多部教材编著任务;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与招商局、中远海、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舶、北京华洋海事中心等央企和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宏轮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OCEAN TANKERS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名企,都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
推行“双证”教育。学院建有培训项目齐全的培训中心,使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取得职业资质证书,毕业即可上岗工作。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 1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6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分十八个专业:
招生计划:
院系 | 序号 | 招生名称 | 单独招生计划 |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航海 学院 | 01 | 航海技术 | 71 | 35 |
02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8 | 19 | |
工程 学院 | 03 | 轮机工程技术 | 21 | 26 |
04 | 电梯工程技术 | 26 | 35 | |
0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8 | 35 | |
06 | 消防工程技术 | 56 | 48 | |
0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 21 | |
08 | 建筑工程技术 | 28 | 30 | |
管理 学院 | 09 |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 8 | 11 |
10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22 | 50 | |
11 | 酒店管理 | 20 | 28 | |
12 | 表演艺术 | 520 | 92 | |
13 | 健康管理 | 129 | 57 | |
14 | 财务管理 | 26 | 52 | |
信息 学院 | 15 | 电子商务 | 52 | 35 |
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8 | 40 | |
17 | 艺术设计 | 18 | 16 | |
18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9 | 30 | |
合计 | 1200 | 660 |
第五章报考条件和报名时间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开展,不受春考专业类别限制;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报考按单独招生报考,选报专业为消防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健康管理三个专业;测试合格录取后,在3-6年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成绩合格,予以毕业。教学方式采用线上(网络教学)和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学习期间享有与全日制学历班学生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2.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试点院校。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方式:2020年5月21-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五条 测试时间、方式:
测试时间:2020年6月1日
测试方式:学校组织远程网络测试
第十六条 测试办法:远程网络测试以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1.单独招生测试形式为网络面试,考题类型为问答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为主,考题内容侧重测试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分别占测试成绩的50%。
2.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形式为网络面试,考题类型为问答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为主,考题内容侧重测试职业适应基础能力和综合能力等,分别占测试成绩的40%,60%。
3.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报考我校即认为确认知晓此规定。
第七章 命题、测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第十八条 测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测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测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综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测试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高校测试考核成绩占60%。其中高校测试考核成绩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二者在高校考核成绩组成中的比例为3:7。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录取以下专业及方向时只招男生: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第二十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章 收费
第二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学费为 7800 元/生/年;
2.住宿费:1200 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橱柜、阳台、暖气等为6人间);
3.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4.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二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001。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址:www.rzmevc.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