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航院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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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 则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全院学生学习和实践的第二课堂,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有力助手,是全院学生大学生活的忠实服务者。校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是引领学生先进思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校学生会在院团委的支持下,及时反映全院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并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全院学生在大学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合理要求,根据学院学生的特点开展积极向上有利于广大学生成长的活动。

校学生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院团委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路线,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学生,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各项科技文化知识,拓宽自身知识面,切实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校学生会是日照市学生联合会团体成员,在坚持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基础上,积极加强和其他高校学生会及社团的交流。

第一章  学生会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校学生会共设六个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督察部、文体部、青年发展部、社团联络部、新媒体中心。

第二条 校学生会由学院团委负责管理。各部门的设立与撤销、成员的选拔和任免由学院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共同决定。

第三条 校学生会各部门的组成成员为:主席团主要负责人为主席(副主席),各部主要负责人为部长(副部长),各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为干事。

 

第二章  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主席团的职责:

1、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全面领导校学生会各部及各二级学生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团委工作指导。

2、负责统筹考虑学生会总体工作思路,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及时予以工作总结。

3、负责召集学生会例会并配合学院团委召开学生干部例会,安排部署工作,检查、督促各部、各班级工作进展情况。

4、领导学生会各部及学生班级认真执行校、系各项决议、决定,发扬主人翁意识,营造良好校风,切实为广大学生服务。

5、负责学生自我教育和养成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6、带领广大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锻炼能力、提高素质。

7、及时宣传学校、系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定期汇报工作,切实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作用。

8、指导班委会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的职责:

1、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务。

2、负责统学生会各部工作计划,协调各部积极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行量化考核并每月一报进行公示。

3、负责召集学生会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依照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各部、班级工作落实情况。

4、及时传达、部署系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的各项决定,定期汇报各部、班级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

5、定期了解各部、班级在教学、管理及学生工作方面的建议或意见,保持信息畅通、有效。

6、负责全院政治宣传、舆论宣传、重大事件及实事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做好特定环境的政策宣传及报道工作。

7、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拟定院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物品申请清单等书面材料,交主席团批阅。

9、负责学院大学生阅览室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体系,严格工作流程,保证大学生阅览室日常运转。

10、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部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2、组织指导各班级开展体育活动,承办或组织班级间、学院际间的体育赛事。负责组织学院运动会的报名,完成各项赛事及竞技活动。

3、协助学院组织参加各类校外活动及比赛,充分展现我院学生精神风貌,加大学院办学知名度。

4、协助、指导各班级开展各类有益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5、协助学院团委、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6、负责承办或完成各类文艺汇演、晚会级曲艺比赛活动。

7、负责学生社团的组建和管理,丰富校园文化,弘扬民族精神,陶冶学生情操。

8、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督察部的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实现学生的自律。

2、负责学生的课堂秩序、卫生、晚自习等检查、考核工作,大力倡导学生养成教育,培育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3、负责监督学生会及各班学生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引导全体学生干部自觉为广大学生服务。

4、负责全院基础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倡导优良传统和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制止不文明行为和其他不良现象发生。

5、协助学院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6、负责校、院大型活动组织开展、秩序维护及重大事件的维稳工作。

7、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选拔

第五条 校学生会干部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道德品质优良,能积极要求上进。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领导,正确安排,团结同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工作。

5、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六条 校学生会干部任期。

1、校学生会每年11月份换届一次,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学生干部候选人可采用推选和竞聘方式产生,候选人应具有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

2、学生会主席团、部门正副部长面向学生会内部成员进行竞聘。学生会部门干事面向全院学生公开竞聘。

第七条 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竞聘。

1、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自愿、择优录取。

2、条件:凡符合章程第五条之规定者,均可报名。

3、报名方法:竞聘工作由学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及相关老师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操作。评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主席团及各部门竞聘职位,名额及竞选办法。

4、确定候选人系评议小组对报名者进行全面考察。

5、对每位报名者写出综合考评材料,由评议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全面衡量,确定候选人。

6、面试

①由评议小组组成答辩小组,听取各位候选人的竞选演讲;

②候选人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测试候选人的各项工作能力,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判断分析能力等;

③答辩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给候选人打分,确定最佳人选。

8、民意测评

小组将候选人情况制作一览表,按照一定比例从各班级中召集学生代表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验,征求意见。

9、录取和使用

1、评议小组根据面试、民意调查和答辩小组成员的推荐意见,研究确定录取人选,并进行张榜公示,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

2、对竞选上岗的学生干部实行试用制度,试用1个月,从日常工作、班级表现、群众调研、能力提升四个方面对竞选上岗的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对不称职者予以免职。

第八条 备案与培训

1、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批准,统一备案。填写学生干部登记表,配发相应工作证。

2、经任命确定后,如需增补、调整、免职等,必须经过学院团委讨论决定。

3、学院团委利用各种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等形式,就大学生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生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艺术等问题进行系列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理论水平。

第九条 社会实践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部分学生干部进行参观、考察、学习、社会实践,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十条 学期考核

每学期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包括分管的具体工作、组织活动情况、业务学习和奖励情况。

第十一条 辞职

校学生会成员如退出校学生会,应提前提交辞职报告和情况说明,辞职理由充分,经学院团委批准备案后可退出学生会。同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交接。

第十二条 表彰

校学生会成员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学院团委每学年将按一定比例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第十三条 处分

校学生会成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规定给予一定纪律处分外,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改正”或“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理。

1、按照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相关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期末考试成绩中出现不及格科目者。

3、有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者。

4、学期工作考核不及格者。

5、无正当理由,拒不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6、因自身原因与其他干部和同学闹不团结者。

7、所在寝室及本人扣分严重且屡教不改者。

8、不严格要求自己,有损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

9、学院领导、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认为其他情形需要作出处理者。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部长例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各部门工作会议。

2、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会议相关负责人出示书面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会议须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应尽量保持在一个小时以内。

4、学生会各项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会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工作思路。

5、会议的主持人、发言人,发言要积极运用普通话,力求声音要响亮、清晰、流畅、言简意赅。

6、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各部门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找干事代表参加,会议时将手机调为振动,不私自讨论、不起哄、不随意走动。

7、对于会议中分派的任务,如认为没能力完成,或需合作完成,应当场反映意见。

8、对于安排的任务,应尽心尽力,按时完成,如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反映。

9、会议结束后保持会议室整洁干净、将凳子放回原处,关好电风扇、门窗、灯等。

第十五条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期末有详细的工作总结,同时学期中各项活动要有前期策划、中期记录和后期总结等文图材料。要求各部门建立部门档案。

3、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及规划,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重大活动申请制度及程序

1、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须向学院团委递交活动申请表及合理详细的活动策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活动策划书须写明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员、目的、流程、活动后期处理、以及对整个活动的预期效果等(必要时注明活动经费)。

3、活动申请表填写完毕待相关负责人批准后,24小时内上交秘书处存档。

4、各部门在活动的整个筹备期间,应利用例会时间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商讨并解决筹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6、活动涉及到的场地,须提前向学院相关部门申请。

7、活动结束后,应该及时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到秘书处存档。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学校的领导。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成员必须有较强的业务水平,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集体荣誉感强。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二十一条  校学生会学生成员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第二十三条  各部互相支持,互相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有意见或要求其他部门协助,先向主席提出,由全体成员讨论解决。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时要做到:不滥用职权,不摆架子,不盛气凌人,维护好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部在新学期开始,必须制定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必须做出书面总结。

第二十六条  校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生会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会干部出现渎职者,经学院团委查证属实,一律免除其职务或成员资。

 

第六章  学生会与各班班委会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班级班委会是院各项学生工作开展的坚强堡垒。学生会受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处的委托,指导和监督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学生会要经常关心各班委的工作,及时解决或反应他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通过各班委的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代的各项任务

 

第七章  学生会与学院团委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与学院团委是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关系。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零距离,既相互合作又互相促进,共同代表我院的学生干部对外负责。

 

附 则

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归校学生会所有。


校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及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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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青联改革方案》,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三、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系部团组织推荐,经系部党组织同意,由校团委审查,报院党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按主席团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主席团候选人3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日照市学联规定,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将于2021年12月进行换届改选。为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合理选出高尚品德的示范者、校园文化的引领者、优良学风的代表者,特制定此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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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举行方式:线下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地点:山海报告厅

出席人员:副院长郑峰,学生处处长黄志宇,校团委副书记高明健、学生处王孝春老师,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驻日各高校代表,本届学代会全体代表共计60余人。

主要议程:

一、奏唱国歌

二、学生处处长黄志宇致开幕词

三、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张源作《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学生会副主席仇路遥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五、学生会副主席候海博作《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六、团委副书记高明健讲话

七、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八、代表团第一次会议

九、大会预备会议

十、大会筹委会会议

十一、大会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十二、代表团第二次会议

十三、大会闭幕式暨第二次全体会议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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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了保证本次学代会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本次学代会选举工作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选举组织工作在大会筹委会的领导下进行。

2.主席团产生的程序:在广大同学民主推荐和党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考核,由各系部、学生组织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筹委会。经大会筹委会初步确定审核后,大会筹委会根据审定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3.大会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代表应根据选票上须知规定认真填写选票。选票上需盖有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印章,否则无效。所收回选票数应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否则视为无效票,需重新选举。

4.选举时大会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由大会筹委会指定;监票人10人、计票人10人,由各代表团酝酿推选产生;唱票人4人,由现场随机抽取。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大会召开之际,在大会筹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5.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票为红色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划票时,赞成的划“√”,每人最多可选6名候选人。不按选票须知规定填写选票、多选或在选票上乱划、涂改,则此票作废。

6.选票必须由选举人亲自投入票箱。投票顺序按大会筹委会成员、大会正式代表顺序进行。

7.选举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筹委会监查组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公布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8.在大会期间,如有发现候选人有煽动或恐吓他人的行为,立即取消其竞选资格,并给予严重处分。

9.代表应重视参加竞选的权利,慎重投出每一票,如发现对竞选活动态度不端正者,取消其代表资格。

10.如发现此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决定。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