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作品征集的通知

根据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共同联合发出的“2021年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通知”精神,为激发我校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营造校园良好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现举办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相关通知如下。

大赛名称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

大赛时间

2021年3月-2021年4月1日

参赛细则


一、组织结构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由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主办,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服务中心。


二、参数资格

参赛者须为我校在籍学生,集体参赛团队全员不得超过8人。全体参赛者每人限报1件作品(即该要求同样约束第二、三作者,集体参赛团队的全体组员)。专项赛作品数另外单独计算,不影响常规赛作品申报。


三、参赛形式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是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人限报1件作品,红色专项等专项赛作品数另外单独计算,不影响该竞赛作品申报。


参赛作品必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学校团委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经过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集体即为全体成员)、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项目组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选题参见附件,如有变动会在正式通知中说明)。

3.科技发明制作类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五、作品要求

1.参赛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2.内容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5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其他要求:

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大赛流程

一、学院预报名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中午12点)

1.预报名

(1)请有参赛意向的同学,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参赛名额。如果是团队参赛,只需队长填写即可。

2.评审与推荐

学生处组织评委对院内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对参赛团队的指导老师予以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