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要求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我校定于2021年6月中旬举办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及毕业生。
三、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已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 局 面 。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要求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4),增设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3.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二级学院按照不低于于学生数的20%组织参与,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建议成员控制在6人以内,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团队需有1-2名指导教师作为团队指导教师参赛,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2个参赛团队。
5.特别注意事项
(1)符合“师生共创组”条件定义的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赛道的师生共创组,而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等。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可以是国家组织的,也可以是省里或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 。
3.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竞赛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项目的选拔与推荐工作。
4.各相关单位做好参赛项目的培育排序工作,安排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尽最大可能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尤其要深入挖掘师生共创项目以及已创业的毕业生参加比赛。参加师生共创类项目或已创业的毕业生创业项目通过初审后可直接进入校赛决赛。
5.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扩大参赛规模。按照要求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指标数。鼓励各教师工作室、学生社团、创业团队等积极组队参赛。各单位可结合大赛组织开展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五、比赛赛制及赛程安排
1、大赛主要采用校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2、校级初赛赛程安排:
4月23日-5月25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组队参赛,制定团队参赛计划书。
5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委完成创业计划书初审,并完成网上报名(所有参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网上报名。)各二级学院把所有参赛学生的完整版纸质计划书自行打印装订好和电子版以及作品汇总表(附件4)报送到创业学院(世德楼105室)
5月27日各二级学院按参赛作品的20%报送参加校赛的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计划书到创业学院。
5月28日-6月4日,由创业学院组织评委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会评选出不少于18个作品参加校赛。
6月5日,创业学院公布参加校赛名单。并要求在校赛前一天由参赛团队和指导老师按评委意见完成计划书修改,并报送创业学院,不按要求修改的团队取消校赛资格。
6月11日,进行校赛展示、评选。大赛当天要求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在校生参加。
地点:正德楼二楼报告厅;评委组:校外评审专家3名,校内评审老师2名。
六、大赛奖项
大赛设置:
一等奖1名,奖杯+证书+奖品;
二等奖3名,奖杯+证书+奖品;
三等奖6名,奖杯+证书+奖品;
优秀奖若干,并发放证书。另外,只要参加本次创业大赛的团队,都可获得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创意之星”的优秀称号;
根据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获奖情况,对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创业导师称号,获得省赛及以上名次的学院予以重奖。设立优秀组织奖2名。
七、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积极完成学院下达的指标。参赛人数达在校生20%以上。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根据比赛结果,按照省教育厅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团队参加省级比赛。
(二)创业学院办公室:世德楼105室
联系人:席老师、辛老师,联系电话:8672080。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校赛作品汇总表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4月
附 件1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 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 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 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 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 等 ;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 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 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 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 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 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 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 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 参 赛 。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 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 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 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 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 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 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 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 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8 年3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 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 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 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8 年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 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 毕业 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 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 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 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 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年 (2016年 3月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 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 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 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 (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 年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 金 奖150 个、银奖350 个、铜奖1000 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 赛项目设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 金 奖50 个、银奖100 个、铜奖350 个 。
2.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 价值奖、最具人气奖等若干单项奖。
3.本赛道设置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 (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