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征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
教务字【2021】23号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培训中心: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应严格按照学院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征订,坚决杜绝漏订、错订、多订现象。
2.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3.航海教育与培训原则上选用相应专业的统编教材或海事局认可的教材。
4.在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方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选用境外教材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6.教材的选用应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用经济实用型教材。对课时较少而价格过高的教材不予选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选用。
7.选用自编教材要经过规范的审批程序,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征订、印制程序参考《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暂行办法》。选用我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应当由主编或者参编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选用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对于同意使用的教材,才予以征订。未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立项而印刷的校本教材,一律不得选用。
8.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特殊情况需要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预定。当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学分学时相同)由多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该课程教材选用应统一,不允许出现多个版本的教材。
9.凡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院审批的任何图书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要求
1.必须符合办学方向和法律法规,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能够全面阐述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理论深度适宜,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创新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必须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有机统一,反映本专业最新学术成果,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4.文字教材必须做到: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印刷精美,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5.数字教材必须做到:界面设计水平高,操作简单;图片清晰;安装方便,运行可靠;教学性价比高。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程序
1.教务处发布教材征订通知。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任课教师依据教材选用和选用要求,遴选出符合教学需求的优秀教材,认真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3.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本教研室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充分论证,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意见。为保证教材使用的稳定性,若原用教材符合教材选用与征订要求,建议选用原用教材。
4.填写《教材征订单》。各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教材的征订,基础部负责公共课教材的征订,培训中心负责船员培训项目教材的征订。教学秘书认真填写本部门《教材征订单》,力求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在校生教材征订数量应为学生数加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数。培训教材的选用,可以根据主管机关批准的培训项目和班额,由培训中心拟定一段时间所需的培训教材,按上述要求填报。
5.部门负责人审批。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开课的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后由教学秘书在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再提出补订和更换教材的教学单位,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6.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教材时,应由任课教师提交《教材更换申请表》,由所在教研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7.办理教材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教学部门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初审,经教务处处长、教学副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后由教材管理员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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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材征订时间
各部门整理汇总本部门《教材征订单》,检查确认信息无误,于2021年 6月25日前将《教材征订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张鲁靖老师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张鲁靖老师。
联系电话:15966171559。
附件:一、《教材征订单》
二、《“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三、“十三五”规划教材参考样书封面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