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平台数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掌握与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质量诊断改进的基础信息和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结合学院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人才培养数据有助于改进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内涵发展。

  二、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数据采集任务。数据采集工作组将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和数据采集质量进行专项通报。

  2、切实加强数据采集组织工作,不断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数据采集过程中力求做到对各项数据内涵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做到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数据,确保数据采集源头准确、数据统一,严格按照数据实质和统计规范加以统计,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建立

  副组长:郑峰、宫捷

  成员:苏峰、焦自恩、赵军、张琪、刘慧玲、黄志宇、郭文波、李娜、宫晓楠、张伟、吕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慧玲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制订、数据综合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并负责采集过程中的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根据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需要,成立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与职责如下:

  1、数据采集工作组

  组长:宫捷、刘慧玲、张琪、郭文波、宫晓楠、李娜、张伟

  主要职责:实施“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牵头部门(相关处室)——信息源头部门(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三级信息采集管理机制。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部门负责搭建数据采集平台,界定数据采集各项指标内涵,制定数据填报指南,组织信息源头部门进行数据采集,解答数据采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对采集后的数据进行审核、整改。

  (2)信息源头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制定的数据填报指南,组织实施数据采集,并负责本部门采集数据的审核、整改工作。

  (3)牵头部门、信息源头部门负责将数据采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逐级做好数据采集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参加采集工作人员能够熟悉采集工作要求,掌握数据填报规范。

  (4)牵头部门和信息源头部门通知相关数据采集人员加入由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建立的数据采集工作群。数据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对口牵头部门负责解答。

  2、数据分析工作组

  组长:刘慧玲、张琪

  主要职责:对基础数据按照办学核查条件和评估条件对比分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撰写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3、督导工作组

  组长:焦自恩、王明月

  主要职责:跟踪督查各部门数据填报情况。

  4、采集时段及对象

  采集时段: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财务数据(经费收入、经费支出)按2019年自然年度统计。

  填报人员:全校教职工负责个人数据;各职能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各部门数据。

  5、工作安排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数据联络员及时加入数据采集微信工作群。

  2.工作咨询:张鲁靖、崔笑永   联系电话: 8672099

  3.如有数据需补充填报,将另行通知。